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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工身份证被扣 美容院老板称东西失窃留证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8:0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见习记者谢永辉)韦小姐一个多月前到柳州一家美容院打工,被要求将身份证交给老板“保管”,现在她想辞工时,身份证却被老板以“违约”为由扣下了。

  韦是8月初到解放南路“飘姿滟美容院”打工。8月9日,老板和她签了一份合同,规定实习两个月,并要求她将身份证交上去。一个月下来,韦在美容院每天从早上9时至少要工
作到晚上9时,工作强度比较大。9月17日,老板准备和她签正式的用工合同时,韦提出工作太累,自己不想做了。但老板不愿意将身份证退还给她,而且称“越是想走越不给你走”。

  昨天下午,韦再次来到美容院索要身份证,但再次遭到拒绝。韦告诉记者,老板说她违约,而且还怀疑她偷了店里的东西,声称要去告她,所以身份证暂时不能还给她。

  下午6时50分许,记者来到该美容院。就为什么不退还韦的身份证,美容院负责人王女士说:“不是不给,而是事情还没搞清楚。”她指出,当时要韦将身份证交上来,是为了核查其身份的真伪,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资料保存,这也是出于维护商家利益的正常考虑,履行这一程序后就会退还其本人。由于她前段时间一直在外地出差,没来得及办这件事。现在韦单方面离开,进来时店里发给她的工作服和工作用品等都没有进行移交,最近又发现店里还有其他东西丢失,“有理由怀疑她就是嫌疑人”。王表示,她盘点店里的东西之后,准备报警,所以暂时留下韦的身份证,这样也方便派出所进行调查。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韦秋建律师。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除了公安机关,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扣留他人身份证,这种行为属于非法扣留他人身份证,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出面要回身份证。王女士所说的理由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至于店里东西被盗,其应该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作者:谢永辉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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