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智障少年奸淫5岁幼女被判有期徒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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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父母离异后,无人看管的17岁智障少年小刚(化名)将年仅5岁的小花(化名)奸淫。9月2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刚有期徒刑三年。 小刚自幼智力发育迟滞,一直未上学。父母离异后,小刚随父生活,但父亲上班,小刚平时无人看管。
今年5月28日17时许,小刚在小区楼下与小花以及另外一小孩玩耍时,产生奸淫念头,遂将小花带至小区某单元一楼楼道内,将小花奸淫。当日,小刚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后被逮捕。6月23日,鉴定机关作出鉴定,小刚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小刚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其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丁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