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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院长徐立新:4年发生38起抗法事件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32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通讯员赵兴武【金陵晚报报道】私家侦探跟踪法官、被执行人威胁法院院长、庭审中当事人抽出西瓜刀挥向法官……连日来,本报《关注法官执业风险》专栏,报道了一系列法官安全遭遇威胁的典型案例,个个触目惊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保障法官的职业安全、确保司法权威不受亵渎?南京中级法院院长徐立新昨天就此话题,接受了金陵晚报记者的专访。

  法官面临四大威胁

  徐立新说,与其他同类城市相比,南京的司法环境和法官的安全保障总体是好的,这与各级党委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密不可分。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侵害法官人身安全及其他权益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归纳起来,法官面临的威胁主要有4类:一是暴力抗法,阻止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甚至殴打致伤法院工作人员。统计表明,近4年来,全市仅涉及法院执行工作的暴力抗法事件就发生38件,8名法院执行干警因此受伤。二是威胁法官,以言语对法官的人身安全进行恐吓、侮辱、伤害。三是以非法手段干扰法官正常生活。四是藐视法庭威严,危害审判秩序,威胁庭审安全。徐立新说,这些表现不仅严重侵害了法官人身权益,还干扰了司法的公正。现在,南京正在迎接十运会、建设平安南京、文明南京、法治南京,暴力抗法、侵害法官权益等行为要依法严惩。

  五大法规保障安全

  徐立新说,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各级法院,对法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均予以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专门制定《法官法》,并在第八条关于法官的权利的规定里从权利保障的角度体现了对法官的职业保障。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司法机关严厉惩治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江苏省政法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相关意见。南京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法官外出办案安全保障的相关措施等,从外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此外,全市法院也把保障干警职业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专门出台了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的具体措施,对恶意告状诬陷法官的行为等将予以澄清,切实加大依法保护的力度;在安全保障的警力配备上,法警的队伍不断增多;在安全装备的保障上,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安检系统、监控系统等,使法官增强了履行职责的安全感。

  呼吁全社会尊崇法律

  徐立新说,法庭上,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侵犯法官,就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必然极大地损害法律的尊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不治不足以护法威、扬正气。对于妨碍司法的违法行为,首先要及时制止,该处罚的必须依法处罚;行为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要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严重妨碍司法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徐立新强调,保护法官安全,最根本的方法是树立司法权威,使公民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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