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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发一次工资,合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专家强调: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且须以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实例释疑②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韩志荣吴某向本报反映,他所在的工厂规定,由于资金周转比较紧张,因此工资每半年发一次。如果员工确实家中有急事,可以预先借支,但必须“打报告”,由总经理批。吴某说:为了保住工作,员工们都不得不接受了这样的条件,但这样到底妥不妥?“工厂这种做法,绝对不妥!”对此,广州市劳动保
障局劳动工资处的专家分析说,这涉及到工资支付周期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因此,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要在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中明确规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按照吴某工厂这种情况已属于“拖欠工资”,他完全可以依法投诉举报。这位专家进一步解释说,对工资支付的形式,打工仔也要“心中有数”。《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要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实物及有价证券不能代替货币。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

  链接·读者反馈:“专栏不大,作用不小”

  “专栏不大,作用不小!”昨天,本报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合作推出的“工资支付实例释疑”一出街,即受到不少读者的追捧,提问的E-mail和来电不断。一位公司白领发来E-mail说,昨天有关中秋加班费的计算问题,正好与他的情况相类似。有了这张《羊城晚报》在手,以后有关加班费的问题就不怕老板不认账了。一位姓陈的工会干部在提出一串问题之余,感慨地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她也粗粗读过,但对“黑压压”的条文理不出个头绪,昨天看了专家的解读,才知道还有这么多“小窍门”。一位姓戴的读者则表示,化复杂的政策为市民切身相关的实例,《羊城晚报》推出这种形式很好,希望还能继续进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等劳动者权益解读。(马汉青)(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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