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家里喝茶“顺手”开走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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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6:5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一名男子将作案黑手伸向熟人,在熟人处喝过茶后,“顺手”又将对方的车开走了。日前,福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做出判决,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获刑的还有另两名协助窝藏、转移赃车的男子。 据查,今年1月15日晚,案犯陈某、郑某到福田区香蜜三村任某住处喝茶。半个多小时后,陈某、郑某离开任某住处,陈某掏出事先备好的一套钥匙,将任某停放在小区的一辆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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