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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隔离墙”该不该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8:28 西部商报

  一对年逾花甲的老人离婚后仍住同一院内,女方要建堵墙彻底隔离,男方不同意;为一堵墙听证在兰州属首次

  夫妻隔离墙之事件

  本报记者 丁炜娜 李彦琴 王燕玲 为您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9时,兰州市城关区政法
委召开了一个特别的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是,一对已离婚的老夫妻在共同居住的院落要不要再建一堵“隔离墙”,以使双方的生活彻底隔离。记者了解到,因为一堵小小的墙而召开信访听证会,在兰州历史上属首次。

  

离婚 花甲老人各得4间房

  今年70多岁的郭军(化名)和60多岁的王丽(化名)离婚前共同居住在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的一院平房内,院内共有土木结构北房4间、东房3间、西房1间。1978年,郭军和王丽离婚,双方就房产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诸法律。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作出终审判决,将院落中8间房屋进行分割,北房4间归王丽;西房1间、东房3间归郭军及其子所有。郭军和王丽仍共同生活在同一个院落内,起初的两年,双方相安无事。

  冲突 女方要在院中建墙

  案件判决两年后,王丽突然又提出一个要求:要在院中建一堵墙,将她所得到的北房与东、西房分割开来。王丽称建墙是为了避免与对方见面、同时使自己生活更方便一些;而另一方当事人郭军则认为,建墙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坚持不同意建墙。至此,为了一堵墙,双方的矛盾不断激化。针对此事城关区政法委便召开信访听证会,征集各方意见,听听这堵墙到底该不该建。

  男方观点

  建墙会堵路 没法进出大门

  郭军认为,在院子里建一堵墙是万万不可能的。按照院子的地形,房子被分割成了东、西、北三部分,而自己占有的是东西两头的房子,中间北面的房子判给了王丽。如果建墙的话,一方面会占用自己的院子和房屋,更严重的是会将自己和院子的大门隔开,自己就没有大门进出了,相当于把自己圈起来了。

  女方观点

  建墙对自己 今后生活有好处

  王丽认为,她和郭军居住在同一院子里,这对双方的生活都会产生一定影响,所以她希望在院子里建一堵墙,一则可以方便自己,再则对自己今后的生活也有好处。如果不建这堵墙,就算有4间房子自己也住不舒心。王丽认为,建墙可以使自己的生活自由如意得多,同时免去了双方见面引发的磕磕碰碰。

  听证结果

  建墙矛盾 仍未解决

  昨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城关区法院、城关区土地局以及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在王丽、郭军两人所住的院子里建一堵墙举行信访听证会。

  在听证会现场,各方都就是否建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尽管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城关区法院、城关区土地局以及桃树坪居委会、双方当事人的邻居以及当事人之一郭军都不赞成在两人共用的院子中间建一堵墙,但王丽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要在院子里建一堵墙,意在将自己和郭军的生活彻底隔绝开来。

  最后,听证会只能提出两种解决方法供当事人双方选择:一种就是王丽向相关部门提出建墙申请,待批准后再建墙;另一种方法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墙里墙外都不便

  本报今日建“纸上听证会”,请您拨8119000发表高见

  夫妻隔离墙之听证会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丁炜娜 为您报道 听证会上,城关区法院认为,院落建墙划分的判决不在判决之内,同时,几方均认为建墙不利于当事人双方的生活,应该深入考虑。

  邻居:建墙影响邻居生活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郭军的两位邻居认为,要在院子里建起一堵墙,就必须要在院子的另一面重新开一个门,这样会打破居住格局,对周围邻居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从周围邻居的合法利益出发,坚决不能同意王丽建一堵墙的要求。

  居委会:建墙更不方便

  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居委会的马主任认为,这个院子是一个不规则的院子,大门也是斜开的,如果在其中建一堵墙,要么会占用郭军的房子和大部分的院子,要不就会把郭军居住的房子围起来,没有大门可以出入,会对郭军的生活造成不便。

  政法委:争议太大执行不动

  为什么会为了小小的一堵墙而专门召开听证会?昨日,记者在听证会上采访了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姚巍。姚副书记说,召开这次听证会前,法院的判决执行不下去,一方当事人的争议又比较大,城关区政法委之所以要召开这次听证会,就是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群众问题。

  土地局:建墙需要审批手续

  城关区土地局法制监察科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有关的土地法规规定,在原有的土地上建一堵墙必须要取得有关建设规划的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的手续,否则就属于非法建设,是坚决不允许的。

  法院:院子并不在判决之内

  城关区法院执行庭的苏庭长认为,法院虽然将四间房子判给了王丽,但这个院子并不在法院的判决之内,王丽没有权利要求将院子给自己使用,所以法院不能按照王丽的要求进行执行,允许她在院子内建墙。

  院内目击:

  建墙难度大

  夫妻离婚了,关系究竟怎样处理?或许二人还要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交往,夫妻间究竟能否通过竖一堵墙来实现“爱情隔离”?

  昨日下午6时左右,记者驱车来到了位于桃树坪的郭军与王丽的家里。

  在50平方米左右的一个小院子里,三面均有房屋,其中靠近大门北面的四间房屋是法院判决给王丽的。

  如果要建一堵隔离墙的话,只能在这四间房屋门口三米以内的地方建,否则就会占到郭军的房子前,而且在建一堵墙以后,郭军根本没有办法进出。要在别的地方再开一个门,就必须把其中一间房拆了。

  另外,如果在院子里建一堵墙的话,双方的空间和光线将大不如现在。

  纸上听证会

  今日听民意

  怎样能够使这件事情得到一个圆满的处理结果?本报今日开通讨论热线8119000,建起“纸上听证会”,听听您对此事的高见。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建议或想法,可通过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19000)、发送电子邮件(xbsb@xbsb.com.cn)、编写短信(移动用户发送到0707011、联通用户发送到807011、

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15508)三种方式和本报取得联系,同时参与讨论。

  观点碰撞

  心理咨询师:结束怨恨

  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庄严老师说:“女方的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围墙不可能使这对原夫妻的隔阂消除。饶恕对方也可以使自己走出困境。离异后的夫妻应该理解对方,怨恨和纷争都应该结束。”市民甲:建墙不解决问题

  记者就此事展开了市民调查,白女士说:“我能理解女方的做法,离婚了还要见面是有点难受,但女方应从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他们虽然离异了,但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事情需要一起商量,何不选择宽恕的态度对待呢?”

  市民乙:隔墙利于夫妻生活

  另一市民则认为,夫妻间离婚后感情都受到创伤,夫妻各方都在感情上存在阴影,隔堵墙使得两人生活“独立”起来,也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

  a4-2101听证会现场 王燕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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