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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不上重点退费”诺言不算数 家长状告学校食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5: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谷萍邛简记者沈佳) 学校为扩大生源,收取高额学费,许诺保证学生考上重点高中,然而三年后一些学生未上重点线,学校食言。4名学生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该承诺系无效合同,家长们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提出抗诉。近日,在法院调解下,学校兑现当初承诺。

  1999年,邛崃市某中学许诺就读本校初中学生,毕业统考未上本市重点高中分数线,学校
退还所有学杂费,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3年后,詹某等4名学生中考成绩未上市重点高中分数线,家长要求学校履行诺言。校方拒绝,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

  2003年10月,邛崃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教学服务合同,违背了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系无效合同,判决学校只返还给家长超出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多交纳的学杂费各4860元。

  4名家长不服,向邛崃市检察院申诉。该检察院认为,此案的教学服务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属有效合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错误,成都市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近日,在邛崃市法院调解下,学校兑现了当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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