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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网贼”遭遇法律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5: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专家呼吁应为“虚拟财产”保护立法

  本报记者沈佳 前不久,6位网络游戏玩家扭送一名青年男子到成都黄瓦街派出所,他们称,该男子利用软件在网络上盗窃了100多个游戏的ID号,并把号上的虚拟装备挂在网上进行现金交易。他们经长时间网上跟踪,将其引出并送至派出所,希望能得到赔偿。可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盗用、盗取他人网络游戏ID号等类似行为尚无相关规定,派出所警官只能对
该男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众玩家失望而归。

  “网贼”好捉不好办

  “网络小偷”来无影去无踪,肆意掠取别人的“宝物”,警方抓获这些特殊的“小偷”时往往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法办”?

  成都武侯区公安分局曾抓获一个专门利用黑客程序盗卖游戏装备的“网络小偷”,此人是公司技术员,可谓电脑高手,因对薪酬不满,便到网上寻找财源,通过盗取他人网络游戏装备获利。在警方对他进行讯问时,他竟有恃无恐地说:“我已经查过法律条文,没有一条适合我这个案子,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

  办案警官对记者说,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在法律上尚没有定性,在如何处理上遇到了难题,“网络小偷”好捉不好办。这位网警说,在查办“虚拟财产”失窃案时,首先面临取证困难,由于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以虚假姓名注册,个人资料缺乏真实性,而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宝物其实就是浩繁的电子数据,是不是真的被别人盗了,需要对服务器进行检索,但由于多种原因,取证往往并不顺利。

  “虚拟财产”有无价值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网络游戏爱好者与日俱增,每天约有100万玩家同时在线玩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账号、装备和QQ号码、收费邮箱账号等成为许多人的“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玩家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从游戏中获得,许多玩家耗费大量的时间泡在游戏里,靠不停“修炼”提高自己的等级,获得心仪的武器,以达到在游戏中“叱咤风云”的目的;二是游戏玩家用现实中的货币购买,如今在许多游戏交易网站上,各类游戏装备都有明码标价,玩家们可自发地在线交易。

  然而,对于这些“虚拟财产”有无价值,却一直众说纷纭。法律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在网络游戏中获得的财物完全是虚拟的,只是在特定游戏中的内容信息,本身不具有价值;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律专家开始认同虚拟财产存在固有价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成都嘉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永强认为,如果虚拟财产与真实货币之间发生了交易行为,或者游戏厂商开列出了正式的虚拟物品交换的价值标准,那么这些虚拟财产就具有了现实性,QQ号码、电子邮箱账号、网络实名等,自从实现收费注册之后,便具备了真实财产的性质。

  网络发展呼唤法律保护

  陶永强律师认为,现阶段,我国针对网络“虚拟财产”及网络犯罪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鉴于目前与网络“虚拟财产”有关的案件增多,可以考虑加快立法进程,出台“网络犯罪控制法”等相关法律。

  川大一法学教授认为,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于现实总有一定的滞后性,网络和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社会新生事物,出现法律真空是正常的。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大众对网络的认识趋于理性,形成广泛的共识之后,从法律层面确认“虚拟财产”的价值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如果“虚拟财产”失窃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涉及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法律就必须承担起维护之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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