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三罪犯昨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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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6:0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杨凌讯 (记者 张华 通讯员 张洪波)9月21日中午,杨陵区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三名罪犯魏亮、葛澎、徐朋朋分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2003年10月份,由罪犯魏亮提议并与罪犯葛澎预谋对杨陵区邰城路“温州城美容美发店”实施抢劫。10月10日晚,魏亮纠集李西平、“李参谋”(真实身份不详,在逃)与葛澎、徐朋朋五人共同前往“温州城美容美发店”伺机实施抢劫。五人进
魏亮又伙同葛澎于2003年10月24日翻窗入室盗得杨陵区公园路杨村乡卫生院工地价值2160元的“鳄鱼牌”涂料8桶。葛澎还伙同他人于2003年11月19日以被害人张某与马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非法限制二人人身自由,并勒索其财物600元。 2005年9月21日在杨陵区将罪犯魏亮、葛澎、徐朋朋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中年龄最大的23岁,最小的21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