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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又诈骗“老板”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6: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胡庆元记者田富友) 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的泸州男子贾明,16日被宜宾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46岁的贾明5年前曾因诈骗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贾于2004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间,冒充某公司药材老板,到宜宾城区租房,并与仁女士耍朋友。贾多次以做药材生意需要流动资金等为由,向仁女士借了15000多元。贾还从仁女士弟弟处骗得现金8000元。
今年3月,贾假称要捐资30万修建由县城到当地某旅游景点的公路,以让万某承建修路事宜为由,骗取万某10000多元。今年4月,贾认识了宜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兰某,贾以身上钱不多为由,分两次骗取兰现金900元。事后,兰发觉贾有诈骗嫌疑,于4月8日晚将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经查证,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贾共诈骗他人现金36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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