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又诈骗“老板”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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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6: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胡庆元记者田富友) 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的泸州男子贾明,16日被宜宾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46岁的贾明5年前曾因诈骗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贾于2004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间,冒充某公司药材老板,到宜宾城区租房,并与仁女士耍朋友。贾多次以做药材生意需要流动资金等为由,向仁女士借了15000多元。贾还从仁女士弟弟处骗得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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