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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乐山交警奖励超载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6: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李清茂记者李晓)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1日,乐山市交警支队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举报客运超载的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元。

  据了解,交警支队严格规定:凡2004年以来发生过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
黄金周客运驾驶工作。乐山市交警支队公开承诺,对超载等客运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奖励,奖额为举报超载10%以内的奖100元,举报超载20%至50%以内的奖励200元至500元,举报超载超过50%的,奖励最高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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