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市民诉苦 莫名背上房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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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 |||||||||
核心提示 昨日,又有3名读者反映:自己账户上的钱被银行以“房贷款”名义划扣或者冻结了,而自己从未在相关银行办理过有关房贷手续。 但是,工行东大街支行和工行韩森寨支行均称有储户当时办理的房贷手续。
储户投诉 被人冒名“买”了安馨园的房 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的张女士夫妇被人冒名办了80万住房贷款的事情。当日下午3时许,一位李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说,9月12日,他用工行的储蓄卡取钱时发现账户余额竟然是零,他很纳闷,经查询,是工行东大街支行扣了“房贷款”。 工行东大街支行给他出具的一套当时办理的房贷手续显示,他在2001年9月购买安馨园的商品房,在工行东大街支行办理了贷款,房价为33.5万元,首付了8.5万元,贷款20余万元,办理的是30年按揭,月供1000多元,因为6个多月未能按时还款,银行强制扣款。 李先生说,他没有买过安馨园的房,也没有与安馨园接触过。仔细查看了贷款手续后,他发现,这套手续里除了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真的以外,他爱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上面的名字和照片都不是他爱人的。而他们夫妇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收入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上面显示的信息也不是他本人的。 李先生称,他身边还有两位储户也遇到类似情况,一个被说是2000年办理的住房贷款,一个被说是2002年办理的住房贷款,都是买的安馨园的房,购房总价都是40多万元。 失业金被扣 账上只剩6分钱 昨日上午,在工行陕西分行门口,记者见到了市民张女士和卜女士。张女士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9月16日,她在工行小寨支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存折上的一万多元不见了,经查询,工作人员称是在9月15日被工行韩森寨支行划扣了。赶到韩森寨支行后,被告知她曾办理了20万元的住房贷款。她说自己从没办过住房贷款,支行人员让她找省工行。 在此期间,张女士遇见了卜女士,原来卜的账户也被工行韩森寨支行划扣了。卜女士拿着存折说,这是自己的失业金账户,工行韩森寨支行9月15日划扣了上面的400多元,只留下6分钱。找到韩森寨支行后,支行人员说她办了20万元的住房贷款,并称有她的购房签名、身份证等完整手续。随后,她发现自己“另一工行折子上的1万多元被冻结”。 据悉,她们都曾是某公司的员工,工作期间单位多次收过身份证等资料。努力回忆与房有关的话题后,她们想到这么一桩事:2000年时,两人都在单位的购房摸底登记表上签过名。卜女士还回忆:“公司曾以外出旅游为名,要过丈夫等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等资料。” 截至记者发稿时,市民张女士、卜女士仍在工行韩森寨支行和陕西分行之间奔波。 律师观点 个人资料被盗用应及时报案 针对连日来本报接到的读者投诉,记者采访了律师及警方。 申请住房贷款要有规范手续 记者从工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印制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指南》了解到:申请人在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业务表》后,提交: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有关申请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承诺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证明;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程序是: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银行在15个有效工作日内回复。如同意借款申请,工作人员会通知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去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公证等部门办理或由银行代办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手续,并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件。 银行应把好审核关 某律师事务所的雷小冬律师认为,这件事情,银行和当事人都应该报案。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件事情可能涉嫌冒用复印件骗取银行信贷。按正常程序,银行应该审核贷款人提供的原件,才能办理贷款手续。如果没有按照正常程序操作,银行肯定要负主要责任。如果当事人不慎泄露个人资料,也应该负有保管责任。如果资料确实是伪造的,并从银行骗取了贷款,银行是最大的受害者,应该及时报案,而且不能将自己的失误和损失转嫁到储户身上。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秘科了解到,他们并未接到工行的报案,一般涉案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在各分县局报案,但从目前情况看,工行东大街支行涉及的贷款应该已经超过100万元。工行东大街支行在处理此事时的态度:并不急着报案,而是与安馨园联系,让安馨园与当事人联系解决。这让人不好理解。 被告反应 安馨园相关人员:视情况会负责 20日晚,安馨园方面已开始联系张女士,但由于时间太晚,张女士同意昨日上午见面。昨日上午,安馨园一位姓沈的负责人与张女士夫妇见了面。据张女士讲,安馨园方面说话很谨慎,并不正面回答她提出的疑问,但表示要先了解清楚事情经过,会在10月底到11月初给张女士解决。 而李先生则说,安馨园姓沈的负责人昨日上午也找过他,表示要小范围内处理这件事。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这位姓沈的负责人,问是不是工行东大街支行让他们联系当事人的,她说“应该是吧”,“(20日下午)工行说是让联系一下,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表示要先了解一下,如果是他们的问题,他们也会承担责任。但当被问到有几个储户出现这种情况时,她说“不清楚”。 工行陕西分行有关负责人:不好表态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陪张女士和卜女士来到工行韩森寨支行个人住房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拒绝了她们“看一眼签名是真是伪”的要求,并对记者称接受采访要先经上级批准。随后,支行警卫就记者要采访一事,给多名领导打电话联系,“但没有联系上一名领导”。 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工行陕西分行。通过该行的内部电话,房贷处刘处长说:他个人认为,如公民感觉别人盗用自己名义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话,可向警方报案。面对记者“办住房贷款手续时,信贷员是否与借款人见面”的问题,他回答:“以前办的不一定见面,但现在办的要见面。”他随后补充说,如有委托代办书,也可不见面。随后,记者联系了工行陕西分行办公室负责人,对方称:还没有接到相关处室的反映,暂时不好表态。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莉 章学锋 采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