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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险滞纳金延至明年元旦征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36 沈阳晚报

  本报讯 (记者朱峰实习生黄雪娇)原定于10月1日开始征收的养老保险中断交费滞纳金改在明年元旦起征收了。

  9月20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缓征养老保险费滞纳金。据介绍,自今年8月31日起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关于中断养老保险交费人员尽快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交费手续的通告》后,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踊跃到市养老保险管理
中心及15个分中心补缴欠费。由于为用人单位、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咨询及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量巨大,考虑到群众交费时间较紧的实际困难,市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征收滞纳金的起始时间由原定的2005年10月1日延至200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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