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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殴打心生报复初中生自制炸药炸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48 生活报

  本报讯东宁县某中学学生王某因琐事和同学李某发生争执,为了报复李某,他自制了炸药包,将同学炸伤。近日,东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中学生王某拘役两个月。

  李某和王某是东宁县某中学同班同学。今年6月,王某和李某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王某两次被李某殴打,产生了报复心理。王某在课余时间利用雷管制作了一个炸药包,并在炸药包上写了“李某收”,然后趁人不备放在收发室内。次日,李某将邮包拿回教室,在拆启过
程中雷管爆炸,李某被炸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其是在读学生,而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其拘役两个月。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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