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监外执行谎称生育骗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48 生活报 | |||||||||
本报讯哈市某银行动力支行的会计李某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被判刑,因怀孕被监外执行。尝到甜头的李某,企图用假的《出生医学证明》继续获得监外执行。21日,李某被收监。 李某原来是哈市某银行动力支行分理处的一名会计。1999年9月开始,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钱款,存入个人股票账户。到2001年12月,李某共挪用公款69万余元。2002年7
判决生效后,因李某当时已怀孕,动力区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一年的决定。李某在监外执行期间生育孩子并再次怀孕,又被动力区法院两次暂予监外执行。尝到甜头后,已做了引产的李某办了假的《出生医学证明》,找到法官,称自己需要哺乳“二胎”,申请继续监外执行。(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