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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埠半数小餐馆面临“生死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58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董晓峰

  由卫生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已对200多家大中型餐馆进行了培训,各区的中小餐馆也正在学习当中。业内人士预计,《规范》实施后,必将引发餐饮业的一场地震,净化时下“鱼目混杂”的餐饮市场,哈尔滨市半数小餐馆面临生死
抉择,三成以上的不合格餐馆将被新规淘汰。

  餐饮安全问题不容小视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缺乏较为系统完善的关于餐饮业的卫生规范,这对餐饮业的自身管理和卫生部门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各地对餐饮业的卫生许可标准也不统一。而此《规范》的制定和出台,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规范卫生许可,提升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调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以达到保障饮食安全的目的。

  目前,我国餐饮业经营单位(不包括食堂)已达400万家,从业人员3000万人,2004年餐饮业零售额7486亿元,连续14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预计2005年超过8000亿元,2006年餐饮业零售额将突破1万亿元大关,餐饮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长。但由于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企业规模、卫生意识、卫生条件、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是我国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症结。如2002年全国食物中毒数据构成显示,餐饮单位起数构成占50.8%,发病人数构成占83.6%,死亡人数构成占35.5%;2004年第一季度,仅发生在集体食堂的中毒人数就占总中毒人数的76.6%。2004年卫生部接到饮食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重大食物中毒报告154起、中毒8575人,分别占所有就餐场所的38.8%和58.8%。

  针对这种情况,《规范》中对现榨果蔬汁“保鲜期”不得超过1小时、从业人员发热要脱岗、配送集体用餐须留样、餐馆距污染源超25米等一些中小餐馆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都做出了硬性规定。据了解,《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哈埠餐饮业面临“生死抉择”

  近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一些餐馆的负责人,了解到他们中不少人还不知道《规范》即将出台,也不了解《规范》的内容。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哈尔滨市不少中小餐馆跟新规范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业内资深人士王先生认为,在新规下,哈尔滨市将有半数左右小餐馆面临生死抉择。

  记者走访了道里、道外、南岗三个区的十余家大中小餐馆,发现这些餐馆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一盆水洗几茬碗屡见不鲜;服务员不穿工作服司空见惯,即使穿了,白色的工作服胸前也是脏渍斑斑;一些小餐馆普遍将生、熟食品混在一个冰柜中贮藏;在一家高校食堂窗口,记者见到负责打饭的工作人员有的戴着口罩、塑胶手套,有的却只戴一种,有的甚至什么都没戴。他们还不停地交谈,唾液四溅……但几家大型餐馆的情况还是令人欣慰的,其就餐环境和卫生条件都不错。

  业内人士王先生说,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大中小型餐馆一万六七千家,其中大多是中小餐馆。按照《规范》要求,大部分的中小餐馆都有一定差距,而要达到新规要求,就必须有相应的投入,比如餐具应有专用消毒水池,就餐场所应设有数量足够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等,这些经营投入的加大,提高了餐饮业的门槛,必然要导致一些小餐馆被挡在新规之外。王先生认为,年底前要有三成的小餐馆关门,主要是小火锅店(麻辣烫)、烧烤、小吃店等,还包括一些小型的特色小吃,如坛肉店。

  市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士介绍,在《规范》出台之前,对哈尔滨市餐饮业的卫生要求一直很严格,尤其是大中型餐馆,但在新规要求的高门槛下,哈尔滨市的很多中小餐馆都会被淘汰出局。据了解,对现有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新办企业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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