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罪犯昨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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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绑架并杀害表兄之子的“2·8”大案张伟等3名主犯,昨天在泾阳县被执行死刑。 张伟、李群虎、王新刚均系泾阳县泾干镇农民。2003年10月,替表兄成继朝开出租车的张伟和王新刚、李群虎一起预谋绑架成继朝之子勒索钱财。去年2月8日下午2时许,张伟驾驶出租车,载着王新刚、李群虎到本镇逸夫小学门前,将表侄成某骗上车,拉到花池渡村一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张伟、王新刚、李群虎死刑。3罪犯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