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节日“红包”压垮一厂“当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39 江南晚报

  从厂长到采购员全被抓钻探工具厂的“窝案”,事发偶然。今年5月,钻探工具厂控股的无锡三立合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经理黄某,被人实名举报至南长区检察院。该院反贪局经过调查,发现在去年12月,他替公司采购100公斤碳化钨时,故意让供货方在发票上虚开为购买300公斤,然后私自将扣税后多报出的1.6万元占为己有。仅此一项他已涉嫌贪污罪。5月24日黄某被刑事拘留、6月2日被批准逮捕。

  黄某为减轻自己的罪责,竹筒倒豆一般又交代自己曾向钻探工具厂党委书记、厂长曹以德,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尤某,副厂长茹某行贿。检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除这3名厂领导外,该厂采购员邹某亦有受贿情况。

  “过节收礼”也会犯罪?

  进入8月后,南长区法院陆续对钻探厂的经济犯罪“窝案”进行审理。受贿与“人情往来”的关系,成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与检方争辩的一个焦点。针对他们的几乎所有行贿活动,基本都发生在春节、端午、中秋这3大传统节日,无论是酒席台上、办公室里还是送到领导家中,差不多都是以红包为表现形式。一个行贿人明确告诉尤某,“你不要不敢拿,曹以德拿的比你的多。”行贿者不是分厂的承包经营者,就是下属的部门领导。采购员邹某收的则是协作单位的好处。

  日前,南长法院经审理认定,曹以德在2000~2005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52次收受下属分厂承包者、销售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贿赂达26.5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茹某、尤某、黄某、邹某因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且罪行较轻,被分别判处了缓刑。

  有关办案法官介绍,在钻探厂窝案中,有些红包是以“奖金”名义下级给上级发放的,但仍是烫手的。像纪委书记尤某,总厂已经明确了他的收入从总厂里出,再拿分厂黄某的“奖金”显然是别有目的了。这种目前在一些单位很“流行”的形式,往往蕴藏着犯罪的可能。

  (通讯员周加亮记者汪自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