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时请提防窃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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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47 温州都市报 | |||||||||
林旻 近日,市区接连发生两起驾驶员在接受当场交通违法处理时,车内财物被窃之事。 8月26日上午,交警在黎明路拦下一辆违法行驶的轿车,司机下车准备接受当场处罚时,因车门玻璃未摇好,一窃贼拿走司机放在驾驶台上的手机,正要溜走时被过往的一位出租
9月14日上午,交警在附二医门口拦下一辆违法掉头的车辆,驾驶员走出驾驶室接受当场处罚。因车门未锁,一小偷趁机盗取了放在副驾驶室座位上的皮包,被过往的一出租车司机看见并报警,后执勤交警在一停车场将窃贼抓获。 驾驶员在接受当场交通违法处理时,应当如何防止财物被窃呢?交警部门提醒司机朋友: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拦下时,应当将车靠边停放,尽量不影响交通,可坐在驾驶室内等候交警过来处理;要摇上副驾驶室旁的车门玻璃;下车接受违法处罚时,手机和皮包等贵重物品不要摆放在驾驶台和座位等明显处,以防窃贼得手;下车接受处罚时,应当摇上玻璃,锁好车门,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藏于车内隐蔽处;处理好交通违法后,不要滞留,提包时要注意身边闲人,以防被抢夺。林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