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骗保险金34万 获刑十六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2:21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李飞实习生孟凡萌记者姚琦东)缓刑期内又犯新罪,诈骗保险金十六份,共计人民币344721.94元。近日,黄薇因诈骗罪被凌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与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罚十六年半有期徒刑。

  从2001年9月29日起,黄薇开始在市内一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因为手里缺
钱,黄薇将目光盯在了别人的保险单上。就这样,熟悉保险业务的黄薇在为保户办理五份保险后,将保单的复印件交给保户,自己却私自将保单留下。后来她用该保单退回保金70470元。

  2003年1月至2004年11月间,黄薇再次盯上了别人的保单。因为这些受害人大部分是她拉的客户,黄薇有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黄薇先将自己的相片贴在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再复印一次,新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出来了。其间,黄薇通过以前的同事取得了另外三个受害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她将受害人资料打印出来,然后贴在别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再次复樱

  就是用这样的身份证复印件,黄薇多次到保险公司将别人的保单退保,骗取保金11份,合计274251.94元。至案发为止,赃款全部被其挥霍。

  (文中人物为化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