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出游帮您细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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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不少市民准备到旅行社参团出游。出游应选什么样的旅行社?怎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市旅游监察大队(济南市旅游投诉中心)负责人。 记者:国内旅行社分几类?
负责人:目前我国有两类旅行社,即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国际旅行社并没有经营出境权,只有入境接待权,游客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问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记者:一个合法的旅行社必须具备哪些手续? 负责人:一般来说,一个合法的旅行社应至少具有以下合法手续: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企业代码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游客只有选择合法的旅行社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旅游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负责人:旅游合同应就下列内容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旅游行程,具体包括出游起止时间及具体行程安排、乘坐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 二、保险金额; 三、应交纳团费总额和预付款数额; 四、导游服务; 五、违约责任。 游客需要注意的是,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应尽可能细致一些。 记者:如果发现旅行社不遵守合同约定该如何处理? 负责人:游客发现行程中旅行社的做法与承诺不符,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济南市旅游监察大队(济南市旅游投诉中心)“十一”黄金周期间,将24小时受理旅游投诉,投诉电话:87937762。 本报记者张璐通讯员翟传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