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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盗电力设施换来首例死刑 电耗子黄朝富被处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7:5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龙桥 通讯员马洪波)省内首个因盗窃电力设施而获死刑的犯罪分子黄朝富,20日在丹江口被依法执行枪决。

  去年3月29日,丹江口市警方摧毁一个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特大团伙案。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农民黄朝富纠集多人,在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期间,作案30余起,涉案价值40余万元。其中,黄朝富破坏正在使用的变压器25台、盗窃作案14起、抢劫作案1起,涉案总价
值达26万余元。今年5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首犯黄朝富死刑。这是我省首次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判处极刑。黄朝富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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