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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易后难的公务员分类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38 华商网-华商晨报

  “该改改了,12年了,我国对500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单一管理模式,这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我国《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宋世明说。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外公布,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均被称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实行多年后,公务员中已对单一管理方式有所怨言。

  人事部网站相关文章显示,有公安人员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公务员的水平和能力得不到客观评价,有压职压级、待遇偏低现象,以致引进人才难、人才流失严重。

  单一管理方式带来的另一问题是,基层公务员晋升阶梯狭窄。宋世明认为,在行政机关的500万公务员中,县乡两级就超过300万人,而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以下,长期得不到晋升。

  而在新通过的《公务员法》中,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江苏检验检疫局局长车文毅则向媒体表示,试行“检验检疫官”制度是为了衔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在质检系统先行开展的改革试点,为研究制定《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积累经验。

  不过,“公务员分类改革不好搞,设岗工作千头万绪。”江苏省质监局人事处副处长刘继兵承认,推进这场改革并不容易。

  刘继兵用镇江质监局质量监督处来作例子,这个处管着几百种产品在生产领域的质量工作。“要想设好岗,就要先划清事权,你得坐下来与部门慢慢探讨,得思考……”

  更让刘继兵担心的是,划分事权时,如一不小心出现“工作真空”,出现“三不管”地带,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记者采访到的一位专家则认为,人事部推进公务员改革试点时,其明显的特点是先易后难和循序渐进。在他看来,质检系统的改革只是中等难度,较难的还有海关、税务、环保、药监、城管、物价、卫生系统等。

  国家行政学院刘旭涛教授认为,目前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受编制所限,如交通、质检和海事等,将行政执法权委托二级的事业单位执行。结果,这些并非公务员的人,干了公务员的事,这种现象是公务改革迟早必须面对的。

  而宋世明看来,划分公务员类别并非是件简单的事。如质监部门一个质量监督处处长,他既是行政执法人员,又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特点,怎么解决呢?

  “还有好多部门,尤其是省一级的部门,将会是三种公务员类别都有,如何管理,都待探讨。”本组稿件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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