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放射金属链杀女友致三名警察失生育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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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45 辽沈晚报 | |||||||||
本报辽阳消息 (特派辽阳记者 胡庆涛) 一条看上去华美异常的白色金属链侵害了三名警员的身体。昨日上午,这起在全国轰动的“受辐射警员索赔千万案”,在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的审理。 2001年4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某大学无损探测专业的毕业生张忠汉,携带一条具有放射源“192铱”的金属链来到辽阳市灯塔。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已经移情别恋的女友,
二人争执中金属链落到地上,被当时赶到现场的灯塔市铧子乡派出所办案民警高博和村里的协勤人员李晓福捡到。随后几天内,派出所民警赵宏伟和高博一起值班,而金属链就放在床柜中。不知不觉中,这条金属链慢慢侵蚀着三位警员的身体。 经医院确诊,三人都有嗅觉丧失、中度耳聋、头部急性放射性损伤等多种疾病,而且生育能力丧失。 2002年,没有妥善保管放射源的辽宁劳安无损探测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和大连市锅炉检验所技术服务公司的法人因为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为了补偿自己受到的损害,三名警员根据各自的病情,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三人总共要求超过千万的赔偿。 今年4月份,灯塔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依据三人分别获得医疗费、交通费等赔偿,计98102.79元。三名警员不服,提出上诉。加上最近的医疗费用,李晓福、高博、赵宏伟再次分别要求527万、437万、472万的巨额赔偿,其中每个人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就有150万。 同样的事实、同样的被上诉代理人、同样的巨额赔偿,只是地方换成了更高一级的法院。庭审过程中,双方都没有提出比一审时更多的证据。争论的焦点依然是此案是否属于特殊侵权、责任该谁承担等几个方面。 三名警员也出现在了上诉席上,11点30分左右,庭审结束。再次经历2个多小时的庭审,一位被上诉方的律师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其实我们都是受害者。”三名警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治疗依然在继续,为了自己的“生存权”,即使官司旷日持久,也要坚持巨额的赔偿。而后,法院还要召集双方代理人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对此都不表示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