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联动机制”对付“赖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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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4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鞍山讯(记者 董南迪)今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赖账户”将在鞍山寸步难行。 昨日,鞍山市启动《鞍山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鞍山市各级法院将与20多家联动单位对“赖账户”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
筹划: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 记者从鞍山市中院了解到,今年初,鞍山市中院便开始筹划《办法》,曾派专人到20余家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 记者在试行《办法》中看到,所称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是指人民法院与新闻、金融、工商、税务、公安、房地产、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建立一个互相联动的诚信和威慑体系,在银行贷款、注册企业、购买车辆、购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以及高消费等方面共同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以促进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一机制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同时对全社会建立诚信氛围也具有促进作用。”鞍山中院院长史明武说。 《办法》:让“赖账户”寸步难行 《办法》共四十九条,其中的10条明确注明了各单位的联动办法,包括法院将在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栏以及其他新闻媒体上设立曝光台;“赖账户”被曝光后将被金融机构停止发放贷款;工商部门对拒不履行债务的自然人不予办理担任公司、企业的有关职务的登记手续;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将停止向尚未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办理新的工程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等。 此外,人民法院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即对准确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有效线索的个人给予物资奖励等。 据悉,这一措施在东北地区还是首次实施。鞍山市中院将在近日公布首批“赖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