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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盼望犬证费用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8:46 生活报

  本报讯22日,记者从哈市公安部门了解到,近几年,为了减少犬害的发生,有关部门对于市民养犬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而市民认为降低相应费用有望提高犬类的管理。

  据哈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规定,市区内市民不准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市民饲养小型宠物犬(每户只允许饲养1只),必须到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办理准养手续,登记注册、领取《犬类准养证》;市民养犬必须按规定时间(19时至次日6时)出户,
犬出户必须由成年人率领,不得乘坐公交车辆,不得进入公园、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犬在户外排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市民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咬伤他人,养犬者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当地卫生防疫站接种狂犬疫苗,并依法赔偿损失。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办理犬证费用是10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沈阳市办理犬证为500元。对此,一些市民认为哈市1000元的犬证费用相对贵了一些。如适当降低,将有更多养犬者办理犬证。(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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