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跳木马”摔断手臂 法院判决三方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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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09:47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重庆9月22日电 几名小学生正在进行“跳木马”活动,突然上课铃声响起,充当“木马”的学生迅速站立起来,导致“飞”在他背上的同学摔倒在地,手臂骨折。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充当“木马”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原告医疗费等2721.76元,铜鼓小学赔偿原告医疗费等2041.32元,其余费用由原告自己承担。 洪江与胡某是巫山县铜鼓小学竹园村校5年级同班同学。2004年12月24日上午,洪江
意外发生在上课铃声响起时。此时洪江与胡某及另一名同学正在游戏,胡某弯腰充当“木马”,助跑后的洪江欲从他背上跳过。就在洪江快速跑近胡某、双手摁在胡的背上、用力从其背上跃过时,胡某突然立起身体,洪江双手的着力点瞬间消失,身体失去重心,重重摔倒在地。 3人随即结束游戏,进入教室。强忍疼痛坐在教室的洪江痛苦不已,一同学发现情况不妙后马上告诉班主任。随即,班主任安排胡某将洪江送回家。后洪江到奉节县人民医院治疗10天,医院诊断为右肱骨骨折,洪江家人为此花费医疗费4524.4元。(梁剑、朱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