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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落榜状告人事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1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我要求看我的考卷原件1昨天,市民张振海在东城法院的法庭上激动地说。张振海参加今年的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后,因对成绩有异议,以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允许他查阅考卷原件为由,将该中心主管部门市人事局告上法庭。

  案情:考生不准查自己的考卷

  27岁的张振海告诉记者,今年6月,他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后,感觉考得不错,尤其是《申论》部分。7月1日成绩出来后,他只得56分。7月7日,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多次要求下,考试中心调出试卷的复印件,张振海觉得打分处很模糊,有改动的痕迹,要求看试卷原件,遭到拒绝。后市人事局书面答复张振海,认为他的考试成绩无误,不存在调换试卷、更改成绩的情况。张振海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市人事局这一行政答复。

  庭审:法官当场查阅试卷原件

  庭审中,市人事局调出了张振海的试卷原件作为证据,但反复强调,质证时只能让法官查阅,不能让他人包括考生张振海本人观看。并指出,根据人事部颁发的有关文件,考卷属于秘密事项,成绩公布30日之内考生可复查,但只能“核分”不能查卷,即核查记分是否准确、有无漏评分现象等。

  张振海当即提出质疑。“考试前,试卷肯定是保密的。但考完了卷子就没什么秘密性可言了。如果真的是秘密的话,他们就不应拿出复印件给我看。”

  法官表示,根据有关法律对秘密事项的要求,质证时张振海只能看复印件。但张振海说,这份复印件和他7月7日看的复印件不一样。因为考试时自己用涂改液改过写错的地方,很干净,而这张试卷的改错是用笔直接涂掉的,黑乎乎的一片。该案将择日再审。

  专家:考生是否能查卷有争议

  考生只能核分,不能查阅试卷,这是各种考试的惯例,教育部也有相关文件规定。但近几年,因高考试卷零分、怀疑试卷被调包,要求查阅考卷等事件屡有发生。是否应该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如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怀德说,出于效率方面的原因,原则上只能相信考试组织方不会违法违纪。考试判卷是一种高度人性化的工作,在国外法院也不适宜直接审查,通常只允许核查是否加错分。如果开了让考生看原卷的“口子”,成本太高,考试秩序难以维护。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应该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保障考生的知情权。目前是否允许考生查卷,允许查到何种地步,各种考务规程都不一样,相当混乱。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认为,未进入诉讼程序前,法律应在保护考生知情权和保证效率上做一个平衡。但是,一旦进入诉讼,试卷既然成为证据,就应当允许当事人查阅原卷。即使试卷属于保密事项,但它对考生本人来说,秘密意义有多大呢?如果考生无法对原件进行质证,是有碍公正的。

  相关链接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考试的法律《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由重庆专家起草完毕,目前已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据悉,考试法出台后,将重点体现保障考试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打击考试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特别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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