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昨日集中宣判50名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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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1:5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中刑 记者 殷骏)昨天,市中级法院和我市8家区县法院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这次集中宣判,是我市法院“迎十运、保平安”,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记者获悉,这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主要是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故意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抢劫、飞车抢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以及为争霸一方进行聚众斗殴和寻
昨天,市中级法院和8个区县法院,对涉及16起案件的50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其中,3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琚宜文、张长程、李荣党,分别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伙同卖淫女抢劫嫖客的被告人胡荣昌,被建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飞车抢夺作案十余起的张钯钚、张环均,被江宁区法院判处6年徒刑;暴力阻挠警方执行公务,劫走被警方扣留在医院同伙的沈泽元,被下关区法院判刑11年。 此外,市中级法院受省高级法院委托,对绑架犯田小礼、苏国际,抢劫犯王永利等犯罪分子进行了终审宣判,判处田小礼等人死刑。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宣判后,这些罪犯被执行了死刑。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经过持续不断的严打整治,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良好。但有关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暴力性犯罪,仍呈多发势态。其中,故意杀人案件受案27起,判处被告人51人;抢劫案件165起,判处被告人390人;聚众斗殴案51起,判处被告人173人。 这次集中宣判,是我市法院把“创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与“迎十运、保平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的一个举措。通过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以全力维护国庆和十运期间的社会稳定。 (编辑 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