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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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2:17 今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王栋 周刊)从现在起,交管部门将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交警依法严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机动车。 据悉,从今天起,交警一旦查获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将当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接受罚款处罚可扣留车辆。交管局有关人士提示说,请市民尽快到各区县18个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站办理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牌手续。
非机动车上牌程序为:非机动车车主应在购车30日内,带本人身份证明及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到市区各交警支队办理手续。工作人员核对准确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存档。随后,打印钢号,并核发非机动车牌照及非机动车行驶证。纳入《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上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