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提醒慎用白蚀丸和头孢拉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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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第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公众警惕白蚀丸引起的肝损害,谨慎使用头孢拉定。 鉴于白蚀丸可引起肝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患者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同时,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在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鉴于头孢拉定(又称先锋六号)相关制剂可导致血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临床医生,特别是儿科医生,要合理、规范用药,严格掌握用药及静脉用药指征;用药时注意给药浓度、速度、分次给药等,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注意监测尿常规、肾功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等相提并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