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5只小熊猫 主犯领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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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6: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震平 王仕伟 通讯员 马三泉)3名犯罪嫌疑人跨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5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熊猫,被宁强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查获。昨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小熊猫的特大案件,三名被告曹中伟、许建超、田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年、8年,并分别处罚金30000元、25000元、15000元。
今年3月22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曹中伟伙同田洪、李君从居住在四川省马边县的徐景春处,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5只小熊猫,并准备将这5只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再以每只3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在成都新华公园承包经营动物馆的许建超,许建超要求将小熊猫运往河南洛阳,并在联系中承诺只要将小熊猫运送到洛阳后就付货款。 3月23日早9时许,曹中伟租用了一辆轿车伙同田洪、李君驾车载着5只小熊猫从仁寿县出发运往洛阳,途中又将许建超接上车一同前往洛阳。当日下午4时30分,四人驾车行至宁强县七里坝公路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截获,当场缴获活体小熊猫5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