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短信法规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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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08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用手机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 据《北京晨报》报道,在昨日召开的“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
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举措。“以前的《通知》是一个前导性文件,新的《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沈泳涛称,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