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三次考试不合格 取消民警执法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8: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梦)昨日,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在内江召开。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会上指出,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经三次培训考试仍不合格的公安民警,将被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将于11月对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行一次摸底考试。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