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考试不合格 取消民警执法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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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8: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梦)昨日,全省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在内江召开。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在会上指出,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经三次培训考试仍不合格的公安民警,将被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将于11月对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行一次摸底考试。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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