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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群众敲诈政府 假“记者”在浙江行骗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8: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报业网

  新华社杭州9月23日专电打着“中央刊物”的牌号,这边诈骗群众的财物,那边又向政府部门开出条件敲诈勒索。日前,一个盗用作废刊号非法出版刊物,并假冒“记者”大肆敛财数百万元的犯罪团伙在浙江丽水行骗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吴正有、祝万祥等四名假“记者”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5年5月14日,丽水市莲都区有关部门在该区丽华村进行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期间部分村民为达到让政府多划拨土地建农居房的目的,到现场阻挠测量工作,个别村民还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实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当日,莲都区公安分局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对徐月龙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丽华村的部分村民找到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的吴正有。在收取了5000元“差旅费”后,吴正有以“中央刊物记者”的身份于6月初到莲都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局进行“采访”,在没有全面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即宣称要对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

  在吴正有真实身份没有查清之前,莲都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与其进行沟通,希望他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但吴正有却借此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四点无理要求:一是称这一期已经排版印刷了6000册,每册15元,如果不发行,政府要以9万元全部买下作为补偿;二是要求当地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一万元,并以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名义开具了宣传费发票;三是提出释放因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三名村民,至少也要放一人;四是其母亲在当地曾当过居委会干部,要求当地民政部门重新处理其母亲的经济补助问题。

  在提出的四项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吴正有随即在《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 法理何在?依法检察 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莲都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叶伯军介绍说,在“采访”过程中,吴正有收受上访村民的钱财,随意发布不负责的言论,教唆村民上访、下跪摆拍照片,煽动村民和政府对立,特别是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刊登后,部分村民将稿件复印四处散发,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经查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中华新青年》杂志也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而吴正有根本不具备记者身份。

  8月19日,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吴正有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随后《中华新青年》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总编”吴正有、“副总编”潘春雷、“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相继被警方抓获。经查证,从2002年开始,祝万祥即伪造记者证、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并通过举办活动、商业策划、宣传报道等方式非法牟利。

  据初步查证,至今已出版27期,非法敛财近170万元。(记者方列)(来源:合肥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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