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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妇为逼迫越南女子卖淫 当面示范做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9:1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熊荣花犯拐卖妇女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000元。”昨天,在南京市雨花台法院庄严的法庭上,法官对一起拐骗并强迫越南妇女卖淫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宣判,熊荣花是主犯,另两名从犯孙致云和邱朝彪,都因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各处罚金5000元。

  受害的主人公之一、越南女子“阿眉”才20岁。她的悲剧发生在去年6月15日。那天,
新婚不久回娘家给母亲祝寿的阿眉,在买菜的路上被两个骑摩托车的越南男青年用刀挟持,并被熊荣花卖到安徽某农村给一个老头子做老婆,因不愿跟老头,阿眉遭到老头毒打。此后,阿眉屡次寻死,老头只好把她“退还”给了熊。在路上,阿眉因摩托车翻车摔断了一只手臂。

  同年10月,伤势尚未痊愈的阿眉被带到了苏北某桑拿房,在那里,她见到了另一越南女子阿芳。因她们不愿卖淫,熊和情人孙致云就打骂阿眉和阿芳。因言语不通,熊为了教二人如何卖淫,竟当着两人的面与孙发生关系,并强迫阿芳与孙实验,还逼二人看黄碟。在熊孙二人的威逼下,阿眉不得已开始了卖淫生涯,阿眉哭诉,因接客太多她们肚子疼,即使如此,孙还逼她们接客,在熊离开期间还多次强奸她们。熊后来又从越南带回一名女孩,强迫她卖淫。

  去年12月,熊和孙带着三名女孩来到南京,并找到板桥某休闲中心老板邱朝彪,三人谈好小姐卖淫的钱由邱拿35%,熊和孙则拿65%。嫖客付的嫖资全由熊和邱瓜分,只有接客多的时候,熊才会给阿眉几元钱零花。阿芳卖淫两个多月,只攒下了20元人民币,这还是客人私下给的。今年正月初二,再也无法忍受的阿眉趁机逃走。今年3月,熊先后从云南带回另两名越南女。

  今年4月11日,雨花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一举将熊、孙和邱抓获,成功解救了阿芳等4名越南女。经调查,熊系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人,现年43岁,孙则是安徽省南陵县人,两人均各有家庭。2001年7月,孙到河口做药材生意,认识了当时做米线外卖的熊。去年4月,熊和丈夫吵架,孙趁机与其套近乎,并与其勾搭成奸。据熊供述,这些越南女孩都是通过表嫂阿芹(另案处理)找来的,阿芹是越南人。到目前为止,她已经给阿芹寄去了7000元钱。除了给孙每月开1000元工资,熊共获利7000余元。(余言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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