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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房展竟被石头砸伤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0:2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兴冲冲去参加房展会的许先生,却被突如其来的石块击伤面部。昨天,静安法院运用公平原则作出一审判决,由房产商和上海展览中心分别支付许先生补偿款130元。

  今年5月3日下午,许先生到上海展览中心参观正在举办的房屋展销会。当他行至百马公司展厅,正与该房产商的销售代表洽谈购房事宜时,突被有人投来的两块石头击伤面部。因投石人迅速逃离了现场,事件的起因至今不明。经检查,许先生鼻部软组织挫伤、左眼
睑挫伤。事后,因赔偿事宜3方交涉不成,许先生起诉到法院。他表示,自己在百马公司的展厅内遭到莫名伤害,展厅场地又是展览中心提供,两被告未能充分保障参观者的人身安全,应该赔偿他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8000余元。

  上海展览中心和百马房地产公司辩称,许先生系被他人用石块击伤。作为场地出借方展览中心和参展方百马公司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赔偿责任。从人道主义出发,他们愿意各补偿许先生130元。

  法院认为,许先生在百马公司展区内遭到不法侵害,这是参展方和场地提供方无法预料的。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法院适用无过错公平原则判决,即损失中合理部分由3方分担,就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诉讼费由展览中心、百马公司各承担5.4元,许先生承担324.9元。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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