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太阳能要交监管费 业主:物管巧立名目乱伸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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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2:1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物管公司要求业主统一安装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的“霸王”做法,经过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如今已有所收敛。然而,有的物管公司很快又有了“新动作”,即自行安装热水器可以,但是必须交纳所谓的“监管费”,否则免装。家住南京大厂的阮先生为此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对他所在小区物管的做法提出质疑。 市民阮先生是大厂杨庄福基国际花园的业主,他告诉记者,本来该小区是不给私自
接到反映后,记者与南京维纳物业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缪主任解释说,按照当初设计确实是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后来考虑到小区周围没有高楼大厦,可以使用太阳能,因此物管便在交房前统一排放了热水器管线,并且为方便住户,由他们公司引进的太阳能热水器按市场价出售,而厂家在物管处交有保证金,住户只需交纳材料费即可。当然,也有业主自行购买了太阳能热水器,不使用原有管线,物管则可以派人为其安装,收取50元的安装费;此外,对于有些业主自己布管线且不用物业人员安装的,还是得交50元的“监管费”,作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造成楼顶不同程度破坏后的修复资金,同时物管会安排保安上楼监督。缪主任表示,上述三种收费项目,业主可以任选一项交纳,其中50元监管费或者安装费,都属于物业有偿服务范围,无需经过物价局批准。至于阮先生所提出的维修基金和装修服务费,前者是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不可能用于个别业主,后者则是用来清理装潢垃圾的费用,所以缪主任认为这50元监管费收得“合情合理”。 按照该物管公司提出的安装办法,业主交纳50元监管费是无可“逃避”的,那相关主管部门对此是怎么看的呢?记者又与南京市房产局取得联系,物业办的工作人员指出,所谓物业有偿服务是指物管所提供的服务超出卫生、保安等公共服务的范围,但无论是物管费还是有偿服务费,都应该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并向业主明示收费标准,不得自主定价。该工作人员表示,遇到类似物管收费无依据的现象,业主们可向物业办或物价部门反映,他们将会介入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