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强行收费”引争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09:3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24日讯一住户在小区楼院里停车,物业公司认为车辆带进泥土污染了路面,向其索要100元费用,不交费就停水停电。今天上午,黄岛区恒发小区的宋先生遭到了物业如此对待,据悉,这已是他半个月内第二次被停水电。 笔者随后走访了青岛恒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李忠林承认,确实是物业公司给宋先生两次停水停电。他介绍,物业公司规定院里不能乱停车,有些住户不听劝告非
对此,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宇认为,既然物业不允许院内停车,那么就应坚持拒绝车辆进入,而现在却又允许住户开车进入,并且要收“卫生清理费”,本身就自相矛盾,收费价格是否合法有待证明,最重要的是物业没有权力因住户不交“清理费”就对住户停水停电。 (吴健刘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