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黑中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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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通讯员郭玉祥)日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开展对外劳务输出活动的“黑中介”案件,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3万元;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7万元。同时责令二人分别向受害人退还违法所得12.1万元、2.8万元。 2003年3月,罗某个人出资10万元申请成立一家劳务中介有限公司。罗某在明知其中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罗某系主犯,胡某系从犯。鉴于二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均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案发前罗某已退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