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养老费 安阳一劳资科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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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0: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159名煤矿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养老保险金49万元,其中的14万元被经手人非法侵吞。尽管案发后已将全部钱款退还职工,9月20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还是以贪污罪判处王存良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王此前任河南省安阳矿务局岗子窑煤矿劳资科长。 自2000年以来,岗子窑煤矿在为159名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主管此事的劳资科
(李军林石玉振赵新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