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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充高速公路处长 被抓之后栽赃他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2:5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25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王兵 李哲)一名男子冒充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处长与某路桥公司签订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合同,并索要现金及礼品共计人民币7万元。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他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竟然栽赃陷害,诬陷他人。昨日,天桥警方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揭穿了犯罪嫌疑人的谎言。

  9月5日11时许,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河南某路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报案:自
称是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某处处长的孟某与其公司签订了一份济青某路段的工程合同,在收取了7万余元的好处费后便销声匿迹。后经证实,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本查无此人。

  通过外围调查取证,民警发现孟某是江苏人,冒充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处长,并伪造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某负责人的签名,于2005年6月8日与河南某路桥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签订建设施工合同,之后索要好处费现金5万余元及礼品一宗,总价值7万余元。

  在查清了孟某的犯罪事实之后,经过一番努力,民警终于获悉了孟某的落脚点,很快将其抓获。经审讯,孟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在被问及收取的好处费的下落时,他却称自己并未留下,而是向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某位处长行贿了。

  为此,民警又来到济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对该处长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取证,9月24日,民警终于查清了案件的真相:该处长根本没有收取孟某的贿赂,孟某所言纯属诬陷。目前,犯罪嫌疑人孟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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