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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网友强奸后上门报复 少年避险坠楼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4:21 重庆晚报
少女被网友强奸后上门报复少年避险坠楼身亡
示意图

  少女被网友强奸后,邀约朋友上门报复,没想竟将紧急避险的一网友兄弟伙“吓”得从四楼上摔下来导致死亡,少女为此遭到死者家属索赔。日前,沙坪坝区法院判决该少女赔偿1万余元。

    与网友见面被强奸

  中学生渺渺喜欢上网,并在网上结识了一些朋友。去年5月12日,当网友糖糖邀请她到他家里见面时,渺渺觉得在网上聊得很投机,遂答
应见面。随后,糖糖和几个兄弟伙将渺渺接到家里。

  糖糖和渺渺单独在一间屋里闲聊,其他几个朋友则在另一间屋看电视。过了几个小时,渺渺突然哭哭啼啼地摔门而出。回到家里,她找到好友倾诉,说被网友强奸,但没有向警方报案。

  后来,事情越闹越大,警方介入后才将糖糖抓获。去年10月14日,沙区法院以强奸罪,对糖糖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兄弟伙失足摔下楼

  话说那天渺渺在向好友倾诉后,又找到在网吧上班的男朋友小刚,并将此事告诉了他,说要报复回来。随即,他们邀约了朋友,一行5人乘车前往糖糖家。途中,渺渺说网友家里有三男一女,除了网友外,还有一高个子强奸了她。小刚说,“管他几个人,进门便打就行了。”

  走到糖糖家门时,为防止对方听出他们的声音,就叫渺渺的好友前去敲门。当糖糖的兄弟伙小林打开门时,小刚冲上前给了小林一刀。小林被砍后,反身跑回卧室将门锁住,小刚和兄弟伙冲进屋。正在

客厅的涛涛见势不对,吓得赶忙爬上客厅的窗户,欲躲避这场灾难。

  当他翻上窗户后,却失足坠下四楼,当即摔死于楼下的花台旁。

    死者父母索赔33万

  警方开始介入调查。除了将强奸案立案侦查外,对涛涛之死,警方分析认为是外伤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是高空坠楼引起,不属于刑事案件。

  涛涛死了,父母悲痛万分。他们认为,儿子的死和渺渺一帮人上门报复有关,为此将渺渺一帮人告上法庭,向他们共同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33万余元。

  渺渺等人在法庭上称,涛涛是自己跳楼坠地死亡,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报复和“吓”死有关

  昨日,记者采访时,该案审判长、沙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梁鲲称,此案是去年11月1日立案。

  他们受理后初步认为,涛涛的死涉嫌刑事案件,根据“先刑后民”的法律规定,应当先调查清楚刑事案才能审理此案。警方在今年1月25日出具书面说明,称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为此,民事审判才得以进行。

  梁鲲还称,渺渺作为强奸案受害者,本应通过报案、让司法机关出面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她却以非对非,邀约他人报复。此案属于报复行凶几人共同侵权。报复中,因渺渺的男友小刚和另一参与报复的男子见人就砍,无疑会让作为未成年人的涛涛产生心理恐惧和压力,并当场被吓得决定通过翻窗逃离危险的方式来避险,结果坠楼身亡。

  他认为,这一报复行为与涛涛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二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各负责赔偿30%。渺渺作为邀约人,也难逃干系,她与帮忙敲门的好友分别承担5%的赔偿责任。而死者处于16岁至18岁之间,因为选择紧急避险方式不当,自己应负担30%的责任。

  为此,法院判决全部被告共同赔偿20万余元,其中渺渺分摊了1万余元。因渺渺是未成年人,应由其家长赔偿。但他们要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未成年人和隐私,案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罗彬/文 任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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