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惯偷得逞后就近租房被事主跟踪捉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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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4:2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出租房屋,不料引狼入室。江津市民黄明举把房屋租给一惯偷,结果家具遭洗劫一空。昨日,黄偶遇那贼娃,跟踪发现其竟敢住在自家附近,报警将其擒获。 黄先生家住江津城区南安街综合楼C栋3单元6-2。8月10日,他以150元/月的价格租房给一青年,原定租期半年,先付3个月租金。青年自称手头紧,恳请先付1个月,之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额,黄先生答应“成交”。
9月10日,黄来收房租,竟发现对方人去屋空,自己的电器、家具,甚至连锅碗瓢盆都一样不剩。黄报案后,警方从床底搜出钢钳、锯子、摩托钢圈和车胎等物,警方推测“租房者可能是个偷摩托车的贼”。 随后半月,黄常到二手车和废铁废胎市场寻找盗贼,不见其踪迹。昨中午,黄在街上偶遇租房青年,暗中跟踪,并报警东城派出所。发现青年就在自家附近的A栋楼租住,仍以同样的方法骗租新房。民警赶到后,迅速将其控制,仍从屋内搜出5块摩托车牌、数圈轮胎及钢钳铁锯等。 警方调查,男子姓程,23岁,江津夹滩人,作案多起。问及“得逞后为何不远走”,竟回答是“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 (记者 朱昕勤)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