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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清无”敢碰硬出重拳16名暴力抗法撕毁封条者被逮捕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4:43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金涌翁惠娟)在连日来的“清无”行动中,有个别无证无照经营户擅自撕毁封条顶风作业,或者直接暴力对抗政府的执法行为。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态度坚决、敢于碰硬,依法予以严惩。其中,罗湖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更是迎难而上,形成一股严厉打击、毫不松懈的高压态势。截至9月21日,该区已依法逮捕、拘留、留置问话16名暴力抗法或撕毁封条者。

  勇气信心加智慧坚决拿下“钉子户”

  “在攻坚阶段,‘清无’的重点对象就是‘钉子户’,要攻坚,拿下这些‘钉子户’,就要有攻坚的勇气、信心和智慧;要尽一切执法手段,坚决打击,坚决取缔。对于私自拆除封条顶风营业和暴力抗法的钉子户,更要采取严厉措施和手段,确保‘清无’工作的顺利推进。”对此,当“清无”进入攻坚阶段的时候,罗湖区委书记刘学强、代区长鲁毅特地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对于擅撕封条顶风经营、暴力抗法的钉子户,罗湖“清无”部门密切与公安、水电部门的联系,一方面积极主动联系水电部门对其断水断电;另一方面及时报告派出所采取治安拘留。到目前为止,罗湖公安机关共对16名擅自撕毁封条或暴力抗法的经营者进行逮捕、拘留及留置问话,有力维护了法律和政府的权威。

  为了加强惩处的力度,罗湖区“清无”领导小组出台了《罗湖区对擅自撕毁封条并继续从事营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程序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报案程序,并要求公安机关全力配合有关单位的执法行动,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处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接受报案的派出所要派员对违法案件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处罚的对象,既包括撕毁封条的具体行为人和教唆指使人,也包括已被责令停业或查封取缔而擅自经营的具体行为人和教唆指使人。

  撕毁封条再营业林某被拘悔不已

  在“清无”行动开始后,我市有不少地方出现了回潮现象,一些胆大妄为的无证照经营户还撕毁联合执法队所贴的封条,继续营业,可他们没想到的是,该做法已严重违法,公安部门可依法对其拘留。蔡屋围清庆新村的林某就是其中一例,在被拘留后,他才痛悔不已。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蔡屋围清庆新村后门主巷50栋开饮食店的福建籍人员林某,在门店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封后,竟公然将封条撕毁继续营业。令林某没想到的是,这一公然挑衅政府“清无”执法行动的举动,激起了辖区居民的愤慨,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而同时,桂园街道办“清无”指挥部为防止无证照经营回潮而特地把该村的24小时电子探头“锁定”这些门店,正好将林某的撕封条行为清晰地摄录下来。当桂园派出所干警出现在林某饮食店,将他带离调查时,他才觉事情不妙,随后矢口否认。有关部门当场出示摄像资料。法律无情,林某以涉嫌妨害公务行为而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对此,他痛悔不已,表示要吸取教训,以后要好好地学法守法。

  无证无照搭违建暴力抗法被制服

  8月29日下午,笋岗街道“清无”办在取缔笋岗南村一无证无照的蔡记大排档时,该店一员工欲以点燃煤气实施暴力抗法,被执法人员当场制服,笋岗派出所已依法传唤其问话。蔡记大排档位于笋岗南村46号一楼,老板蔡某经营该店已有3年时间。3年来,工商部门曾多次对其进行查封,但蔡某依然我行我素继续非法经营。29日下午4时,笋岗街道“清无”执法队伍准备依法对该店进行取缔时,突然发生了一幕惊心动魄的恶性抗法事件。该店员工庄某手拿打火机,打开一瓶煤气的阀门,欲引暴煤气威胁执法人员。煤气的味道迅速弥漫了整个房间,在千钧一发之际,街道“清无”办黄远明不顾个人安危,疾步冲上前去,一只手抓住庄建雄的手,一只手关闭煤气阀门。执法人员随即将庄某制服,并依法扭送笋岗派出所进行处理。

  在罗湖区建设路违章搭建经营餐饮的店主邓某,在日前接受“清无”查处时恼羞成怒,竟操起菜刀当街追砍“清无”联合执法队员,幸被当场制服,南湖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邓某在绿化用地上违章搭建铁皮房,经营一家盒饭店,由于无证无牌且属违法建筑曾被整治,此次更列为“清无”行动的重点。当南湖街道联合执法队准备查封门店、拆除违建时,邓某夫妇阻止执法人员进入,当执法人员动手拆除时,邓某乘队员小刘不备拧住其脖子举拳就打。当小刘挣脱后,邓某竟操起桌上一把菜刀,恶狠狠地扑向小刘,当街挥刀追赶达十多米远。如此恶劣的行径,当即遭到围观群众的谴责。南湖派出所接报警后迅速赶到,将邓某带离接受询问。

  打伤6名执法者李某四人被逮捕

  公开兜售“黑煤气”并对“清无”行动队员大打出手,导致6名队员受轻微伤的李某某父子和李某母子等4人,9月9日被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这也是我市开展“清无”行动以来首宗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暴力抗法事件。

  9月6日上午,东门街道“清无”联合执法人员来到玉兰社区,对一“黑煤气”窝点进行清理。因女经营者李某芳无法提供合法经营的证件,执法人员依法没收煤气及其他营运工具。李某见状,先是辱骂执法人员,并一再阻挠搬动煤气瓶。随后,其兄李某某赶到现场百般抵赖并恐吓执法人员。东门派出所民警段辉劝其离开时,李某某竟操起凳子将段辉砸伤。接着,李某某的儿子李某叫来了多名男女一起又叫又骂阻挠执法。增援的东门派出所民警和另一组执法人员赶到,合力将李某某父子等人带上警车,准备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此时,李某拒不配合,用拳头猛打民警段辉的头部和背部,已上车的李某某也冲下车拉扯段辉的警服,用头将他撞倒在地,并扑在段辉身上用拳头殴打。当多名执法人员上前劝阻时,也遭受到李某某父子的殴打。其间,李某还嚣张地将车上的煤气瓶推到地上,而她的儿子冯某也在旁边不停起哄。当时有二三百名群众在围观,还有人在抽烟,一旦煤气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危急,再次赶来增援的民警在执法人员的协助下,对李某某父子采取强制手段,戴上手铐,并把李某母子一起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在东门派出所,李某某竟然还用嘴咬伤了该所两名保安员。

  经法医鉴定,参与本次执法的队员中共有6人受轻微伤。经调查,派出所认为该暴力抗法事件证据充分,向罗湖区检察院申请以妨害公务罪依法逮捕4名暴力抗法者。罗湖区检察院迅速介入,展开调查,组织办案骨干下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在9月9日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我市开展“清无”行动以来,已发生了多起暴力抗法事件,多名当事人被依法拘留,但尚未发生因抗法而被逮捕的事件。为何李某某等四人会被依法逮捕呢?罗湖区检察院侦察监督科长陈健松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李某、李某、冯某四人明知联合执法队员是正在履行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故意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其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致多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轻微伤,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8条之规定,符合逮捕的条件,因此罗湖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四名犯罪嫌疑人。

  此外,记者昨天从罗湖区检察院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补充调查,等证据收集齐全后,检察院将向区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依法对李某某4人作出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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