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里搜出720枚“官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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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4:57 辽沈晚报 | |||||||||
720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印章藏在四个外地人在沈阳市和平区租的一间房子里,“大学毕业证书”也从这里“新鲜出炉”。 四名造假的被告人被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两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贺黎贤、王纪民、贺庄坡、李琳都是湖南省双峰县人,其中贺黎贤曾于2003年3月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被沈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王纪民也因同样的罪名于同年3月被劳教一年。 四名被告人在和平区南九马路租了房子,干上了贺黎贤与王纪民的“老本行”,以获取利益。2004年9月期间,他们伪造了署名为杨某、季某的沈阳理工大学的毕业证各一份。 2004年9月8日23时许,和平区公安分局南七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管内一出租房内有人制造贩卖假证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四名被告人抓获,并当场缴获电脑、扫描机、打印机等制假工具机及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印章720枚。 经审查,四名被告人对制造、贩卖假证件、公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四被告人提起公诉。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证据不足,故判处四名被告人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记者 范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