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小偷反赔千余元 办事不过细惹了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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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7: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蒋世珊 马骏 小偷留下赃物,保安无处留置放在过道,不料绊倒隔壁老太,结果赔了钱。昨日,青山区红卫路街兴达社区安保队员汪兴(化名)谈及此事,仍郁闷不已。 今年8月27日凌晨1时左右,汪兴正在该社区巡逻,忽见一青年鬼鬼祟祟。汪兴当即
眼见追赶不上,汪兴返回偷窃现场,发现该青年留下的赃物———一根长2米的下水管。汪兴遂将铁管带回家中,打算次日交公。因家中无处可放,便顺手将铁管放在了外屋过道里。不料绊倒了半夜里经过此地的邻居太婆,还摔成了骨折。双方由此起了纷争。 红卫路街司法所兰芝俊所长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和民法相关规定后认为,汪兴对在过道上放置铁管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后果,应该能够预见,但由于他疏忽大意、考虑不周,才导致太婆受伤结果的发生,汪兴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汪兴赔偿邻居太婆16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