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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家开班教学“闹别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28 扬子晚报

  南京金陵名人居一位住户“因地制宜”在家里办起画室招生教学,此举引发了其他邻居的很大不满,他们认为外来人员频繁进出,电梯分摊费增高不说,还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为此他们向物管和业委会提出过“抗议”,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那么,居民楼内能否开设类似的经营和教学场所?开设后产生矛盾又该怎么协调呢?记者为此展开了相关调查采访。

  据住在金陵名人居6幢的徐先生说,今年春节过后,11楼的章女士便开始在自家房子内
教起书法和绘画,前一阵子放暑假期间,几乎每天都有学生和家长进进出出,现在开学了,人相对少些,但周三和周末依然较为热闹。有的家长不自觉,送孩子时甚至带着大狼狗堂而皇之乘坐电梯,结果把2楼的一位孕妇吓得不轻。徐先生认为章女士的行为不仅令其他住户感到不安全,还间接导致电梯分摊费用的增加。他们就此向物管反映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与章女士沟通过,但效果不好,因此他们也没有办法。在上半年的业主大会上,徐先生等人又提出这个问题,结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管不了她。时至今日,6幢的住户见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于是已停止交纳电梯分摊费用,希望能够通过该无奈之举敦促物管等方面尽快解决问题。

  记者为此与金陵名人居物管取得联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住户们反映的情况确有其事,而他们与章女士也沟通过多次,但物管方面没有执法权,解决不了这件事,只能听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而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张副主任告诉记者,早先有业主在会上提出过这个问题,他们进行了初步协商,觉得章女士的行为确实不妥当,于是请物管出面做过工作,可惜未能取得实效,至于业委会最终有什么结论,得要等到下一次召开业主大会讨论了。

  随后,记者又与当事人章女士联系上。面对业主们的反对意见,她有点委屈地介绍说:“我今年4月份才开始教学,大部分是朋友的孩子,只对少数人收点成本费。而且现在他们并不是天天都会过来上课,这样算起来还是其他住户用电梯更多。”章女士称,物管此前找她谈过,并提出让其多交点电梯分摊费,她当时同意了,可后来又没了下文。她表示,由于此事闹得自己“心里挺不舒服”,因此已经开始物色新的教学场所了。

  类似邻里之间的矛盾有没有化解的办法?记者最后就此专门咨询了南京市房产局物业办的负责人,她介绍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管公司没有行政执法的权限,因此也就不得越权强行勒令办学的业主停止教学。遇到此类纠纷,业主们可以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将这方面的规定列入业主公约,以此来制约一些业主的扰民行为。本报记者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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