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产妇反受罚”出现变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8:3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救了产妇反而要受罚的赣榆县宋口村社区医疗中心的宋医生给本报来电说,此事经本报报道后,目前情况已有了新的变化:他已收到县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该局将在本月底举行公开听证,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处罚。 19日,本报A9版以《救了产妇命反被罚款一万九》报道了此事,21日,本报A19版“今日评说”版发表了题为《“生命”和“规定”,哪个更重要》的文章,就此进行了评论,报
宋医生等人还表示,他们这些基层的医疗机构理解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市场的良苦用心,所以希望立法部门能够制定类似“急救法”的法律或法规,规定对医疗机构在紧急救护过程中的合理而又“违规”的行为给予“免责”;同时,也要对那些见义不为甚至见死不救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惩处。(郑幼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