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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旅游咋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1: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9月25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 徐依博)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市民出游应如何选择的旅行社?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何时、如何进行投诉?记者就此采访了淄博市旅游局质监所的负责人。

  签订出游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市民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应尽可能细致一些。例如,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的出游起止时间及具体行程安排、乘坐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
标准、购物娱乐安排、违约责任等;一般情况下,投诉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时效期限为60天,而投诉旅行社的可延长至90天,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者做法与承诺不符,经营单位员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市民行李物品破损和丢失或者人身伤害等行为,游客都可以进行投诉。十一黄金周期间,淄博市旅游局质监所将24小时受理旅游投诉,投诉电话是(0533)2187222。(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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